今天在酒酣耳熱之際,我突然想寫這個題目。

是的,我現在正處於微醺的狀態,如果打錯了字,還是標點符號沒用正確,或是思考邏輯亂套,就還請各位客官多多見諒。

一開始,我想用一個最近的熱鬧例子:「死刑」來做破題。

雖然我前些日子曾針對廢死聯盟的一篇文章開了個小小的玩笑,但是我仍是一再重申,無論支持死刑也好,支持廢死也罷,我都沒有意見,但是制度本身必須受到尊重,因為那是我們唯一能進行溝通的基準。

廢死聯盟該做的不是保護加害人,廢死聯盟該做的是修改法律,雖然這兩者之間看似沒有差別,但在意義上是明顯不同的。一個只是自私的呈現,一個是在追求大義。

相信國內許多人已經打從心底把廢死聯盟視為擾亂社會秩序的團體,甚至認為政府花錢請廢死聯盟成員加入政府行政團隊的運作是一件錯誤行為。

老實說,我認為廢死聯盟操作議題的手法實在過於粗糙,典型的以暴制暴。不過這不是我在這篇文章需要提到的。

我想說的是,當社會氛圍偏向「執行死刑」與「反對廢死」,似乎漢賊不兩立的同時,我們是否已經被迫忘記「廢死」仍舊是一個選項

廢死聯盟不斷要求廢死的同時,卻提不出或根本不去想可以讓大眾接受的解決方案,他們就只是一股腦地「否定」,我認為這才是廢死聯盟最嚴重的問題 — 過度表面化

廢死聯盟提出許多廢死之後,受刑人可以回饋社會,以及受刑人不會占用社會成本等利多。但是他們忽略掉更為根本的問題,為何會有死刑制度!不是從法制面的角度來看,而是由設立面的角度。

況且,這個利多並不是真的為了我們一般民眾。實際上,我們每到五月報稅季都會在意稅金的多寡,但通常不會對稅金如何被運用有太多的批評,多數人更不會花時間去檢視政府預算的細節,因此廢死聯盟提出的解決方案本身是非常弔詭的事情,也無法說服任何人,想當然最後只會變成各自為自己的立場進行辯護。

死刑並不是為了廢死聯盟或是任何民眾所創建的專用制度,而是為了「加害者」以及「受害者」之間的平衡。廢死聯盟想廢除死刑制度當然沒問題,但是在沒有提供進一步的平衡狀態下,充其量只能說他們是個大夢想家。

人們常說事情往往有一體兩面,但其實在兩面之間仍有一個緩衝中間帶的存在,就像黑色與白色之間總需要存在一個灰色,才符合人性與現實。然而廢死聯盟現在的做法不外乎是將死刑這件事導向非黑即白的結論,頗為不當亦不實際。

雖然我光是這個例子就寫了將近整篇,但我正是想表達人們做事情往往容易陷入前面所提非黑即白的境地,如果你不提供一個”至少看起來”是雙贏的策略,或者拒絕從對方的角度著想,你就難以說服對手信賴你,甚至是跟隨你的腳步,進一步來說,更有可能造成彼此之間無比巨大的鴻溝,實在是不可不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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