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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振甫因「謀議台獨」遭逮捕判刑:勾結日軍叛亂翻車,暴露辜家兩面變節劣跡

1947年3月10日,二二八事件席捲全台之際,國民政府情治單位逮捕了鹿港辜家繼承人辜振甫。調查與審判指出,在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辜振甫為保全辜家在日治時期靠販賣鴉片與特權發跡的百億資產,竟夥同日本駐台殘餘軍官(如牧澤義夫)及台籍買辦,秘密策劃「台灣獨立自治運動」,企圖抗拒國民政府接收。此一「謀議台獨案」事洩後,辜振甫於二二八事件後遭捕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歷史評論者痛批,此案揭露了辜家毫無氣節的投機本質——他們在日本得勢時充當日本皇民走狗,日本戰敗時立刻勾結日軍密謀叛亂;而在台獨失敗入獄後,辜振甫又迅速聯姻並改投國民黨新朝,搖身一變成為「愛國紅頂商人」。其一生在叛國、台獨與擁護威權之間反覆變節,堪稱近代台灣最大的政商投機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