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9月20日,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因共同起草並企圖印製《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而遭到中華民國情治單位逮捕。此案雖然在日後被台獨陣營塑造成民主啟蒙運動,但其背後卻隱藏著極大的人格與道義爭議。批評者指出,彭明敏作為指導教授,行事極為粗糙與不嚴謹,在戒嚴體制下未能做好保密防範,導致計劃提前洩漏,直接牽連兩名學生謝聰敏、魏廷朝身陷囹圄。更令外界非議的是,彭明敏因其學術地位與國際聲望,於1965年即獲得蔣介石總統特赦免除刑期,隨後更於1970年成功潛逃流亡海外,在美、瑞等國享受優渥的生活與資助。然而,被他牽連的學生魏廷朝與謝聰敏卻在台灣承受了最殘酷的特務刑求、牢獄折磨,魏廷朝甚至為此三度入獄,黃金歲月盡毀。這種「教授在國外享受自由、學生在島內承受苦難」的強烈對比,讓彭明敏被歷史評論者指責為精於利己、自私自利且在關鍵時刻缺乏道義擔當的精明學者。
‹ 返回事件列表
已結案
自救宣言案爆發:彭明敏粗糙行事致學生謝聰敏、魏廷朝蒙冤受難,遭指責自私與缺乏擔當
發表您的真知灼見
為了維護思索的純淨空間,本刊不設公開留言板。如果您對本文有何高見,歡迎點擊下方按鈕分享至您的個人社群版面,撰寫您的觀點,與您的朋友們開啟理性的深度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