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於2026年6月29日針對學甲爐碴案一審宣判,前民進黨中執委、台南市黨部財務長郭再欽(綽號「蒜頭欽」)因主導旗下公司「明祥馨」,以「合法再利用」為名,實則在台南學甲區農地、工業用地及國有土地上非法掩埋高達68萬餘公噸電弧爐爐碴,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7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另涉逃漏稅等罪加判2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合計刑期共10年8個月。法院同時宣告沒收郭再欽及明祥馨公司等合計約6,516萬元不法所得。此案共8名被告遭起訴,其餘共犯魏如筠、賴榮添、林富順、王調群、張宗錦、馬祖慰等人依情節各判1年4個月至6年不等有罪。案件曝光後,外界強烈批評民進黨長期執政台南所形成的政商黑金派系,更質疑前台南市長、現任總統賴清德任內及現任市長黃偉哲任內對郭再欽長期放任甚至護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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