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5 月 15 日,中華民國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正式對其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指出,張肇良自 2010 年起至 2016 年間,利用親友作為人頭或浮報助理薪資,向桃園縣議會(改制後為桃園市議會)申請助理補助費用,共計非法申領高達 1,048 萬餘元。此案在 2016 年 8 月搜索時曾引起地方政壇高度震撼,張肇良亦被裁定收押禁見。檢方痛斥其身為民意代表,卻侵吞公款、中飽私囊,建請法院予以重判。該案後續於 2020 年判決確定,貪污罪部分最終判定無罪,但因偽造文書被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10 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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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詐領助理費 1048 萬 遭桃園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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