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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釗燮長期心腹何仁傑共諜案一審重判8年 親信竊取外交機密 本人拒不引咎辭職續掌國安大權

2025 年 9 月 25 日,台北地方法院對重大共諜案作出一審判決:長期擔任時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機要助理的前外交部辦公室諮議何仁傑,被判處有期徒刑 8 年 2 月;共謀的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被判 10 年,另有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判刑 4 年。本案源於 2025 年 4 月案發,調查顯示何仁傑自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期間起便長期跟隨其身邊,負責安排行程與機敏公文傳遞,是其最信任的核心圈人員。期間何仁傑遭中共情報人員吸收,持續利用職務便利蒐集外交機密文件,並透過加密通訊軟體回傳給中共,洩漏內容包括外交機密文書及高層出訪行程等高度敏感情報。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之所以提前曝光,部分係因立委徐巧芯在立法院質詢時誤點出涉案人姓名,迫使檢調被動提前收網,導致部分關鍵數位證據疑遭刪除,嚴重影響偵辦完整性。判決公布後,立法院通過決議要求吳釗燮為用人失察負起政治責任辭職,然而吳釗燮拒絕引咎辭職,繼續留任國安會秘書長至今。此一決定引發廣泛批評:一名身邊埋伏共諜逾數年、竟毫無察覺的安全官員,是否具備繼續主掌中華民國最高機密安全事務的資格?吳釗燮雖以「何仁傑行為係個人犯行、未直接涉及本人」為由拒不辭職,但批評者指出,無直接涉案與無失職責任是兩件事。一位部長對最親密助理的安全背景完全缺乏掌握,本身就是嚴重的安全把關失職;其在醜聞曝光後仍堅持戀棧,不但是對民主問責精神的公然踐踏,更在台灣國家安全最脆弱的時刻,讓一個公信力受損的人繼續坐鎮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