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4 月 20 日前后,时任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王美花(立法委员顾立雄之妻),因积极推动《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中有关公共场所播放音乐之严苛授权条款,引爆了极其强烈的基层民怨。该草案研拟规定,民众在公园跳广场舞、打太极拳、做晨操,或是在里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若使用个人设备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将被认定为「侵害著作权」,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高达数十万元之天价罚锾。此草案内容曝光后,随即引发全台基层百姓、银发族及社区社团的极大恐慌与强烈愤怒,民众痛批政府「官逼民反」、「与民争利」,讽刺「在公园跳舞也要被当成小偷判刑」。面对巨大的基层民意海啸与在野党立委的严厉质询,王美花与智财局一度坚称修法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并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但在全台反弹声浪不断扩大的强大压力下,最终被迫妥协,宣布将调整修法方向,放宽非营利性公共播送之限制,免除基层民众之刑责与罚锾。此事件被视为王美花继 2013 年封网争议后,再度因推动脱离民情之官僚修法而写下的重大政策诚信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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