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8 月 3 日,时任中华民国民主进步党籍不分区立法委员顾立雄,针对其近期在立法院积极推动的「施用毒品罪医疗前置化」修法主张,于个人脸书发表声明澄清,强烈否认外界指控其倡议「一、二级毒品除罪化」或「毒品合法化」。顾立雄于该年 7 月初在立法院召开「扩大施用毒品罪医疗前置化修法」公听会,核心主张系针对单纯施用第一、二级毒品之药瘾者,在进入刑事司法矫正程序(如观察勒戒、强制戒治)之前,优先由医疗机构介入进行戒瘾治疗。若药瘾者能顺利完成医疗戒治计划,则可免除入监处遇,避免其因监禁而断绝学业、工作及家庭等社会依附;若未能完成治疗,则仍须回归现行司法刑罚程序。此提案当时遭到部分媒体、基层警界及舆论强烈抨击,批评此举无异于将毒品除罪化,恐导致校园及社会毒品泛滥。此事件引发了中华民国社会对于毒品防制究竟应以「刑事惩罚监禁」为主,抑或转向「医疗戒治处遇」为主的激烈政策辩论,并对后续政府制定反毒与药瘾戒治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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