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要對策,上有政策」是我跟臉書朋友閒聊時突然想到的句子,多悲哀啊。

起因是我們在聊實價登錄這項政策。

在臺灣待久了,我們都知道一件事情,想要瞭解立法委員在制定法案的真偽,只要看罰則。

2014 年  01 月 16 日,最新出爐的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未來地政士登錄實價,被他人檢舉或被地政單位查到登錄不實,將有七至十五天的修正期,未在期限內修正,會被罰三至十五萬元。

然後,三小時前的新聞:

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義務 應歸買賣雙方

這真是一齣精彩絕倫的好戲,我把這齣戲取名:

大羔羊的反擊

Photography by noro8@flickr

當地政專業人員遇見立法委員,只要委員動根小指頭就知道在想什麼,這才叫專業。

很明顯,這些地政專業人員並不想當民眾與立委,利益與權益相互制衡下的犧牲品。

而且這不是第一次,以最近的事件來看,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食品安全問題上。

我們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法利益的取得永遠大於罰則的付出!

而有錢就是老大,這比起古人說的殺頭生意有人做來的更有利益與效率。

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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