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國工作以後,我逐漸發現政府在監管建築工地方面的不嚴謹態度,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和失望。
政府應該為我們城市街道的落後與混亂的街景負責,並積極確保建商在建造時遵守相關的建築法規和標準。
我們國家政府現在卻只是在審查過建築計畫書後,就放任建商開始隨意亂蓋違建,官方卻完全沒有後續監控的手段可以遏止這種亂象。
這種做法讓建商有了貪圖小技巧撈偏門的空間,隨意擴建、隨意加蓋違建、胡亂增設違法措施等情事層出不窮,導致我們城市的街道樣貌永遠像是處於第三世界國家的落後感。
政府部門的營建單位對此卻總是聲稱建案太多,無法進行稽查管理。
但這是什麼樣的理由?
難道政府不能採取更多的措施來確保建商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用更嚴厲的手段讓建商不敢違規?
官方想出來的理由都只是藉口罷了,更是政府無力,也無心應對的表現。甚至是長年官商勾結下的各種妥協。
民眾通常都是等到發現鄰損嚴重才驚覺建商亂蓋,申訴後甚至還只會得到未來總有一天會拆的推託之詞。這種積非成是的荒謬情況非常令人擔憂,更可能導致某天地震天災一來又會造成對人民權益的過度損害。
政府應該用心規劃更多的工作,讓台灣島有機會擺脫落後世界的醜名,讓城市街了廊的設計風格更加進步,更符合城市美學。
政府應承擔起監督的責任,加強對建築工地的監管,督促建商可以完全遵守建築計畫書的內容,否則將面臨嚴重的拆除、懲罰性賠償以及撤銷牌照等處罰,才能真正有效改變建商的鑽漏洞心態,改善現狀,讓國家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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