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看到一則新聞,內容是長庚醫院開出日服45粒的誇張用藥量。我突然在腦海中冒出一個疑問:「為何沒人要求長庚停業?」
或許我這種疑惑在旁人看起來有些誇張,但我可是非常認真的認為長庚必須停業,最起碼也得禁止替新患者看診至少三個月。因為長庚的配藥與檢核系統實在是糟糕的嚇人。而且長庚的回應更是讓人沮喪,他們院方公開表示:「不排除懲處。」這意思說白話點,就是我可能不會處罰任何人,而這就是長庚處理事情以及面對錯誤的態度。
藥跟毒是一體的兩面之類的廢話我就不多說。今天是因為每日用藥量從三粒藥劑變成誇張到一看就能發現問題的 45 粒藥劑,所以才會有人質疑長庚的疏失。但如果是 1 粒藥劑變成 3粒時,我們老百姓有誰能發現錯誤?
如果你質疑我的說法,認為 1 粒或 3 粒的差異不會影響人體。那我舉兩個算是普遍到生活周遭常見的例子。
第一個,男人的聖品,威而鋼(Viagra)。
藍色小藥丸是以 100mg 為一個單位,但據瞭解,對一般人來說,最低只要四分之一的用藥量便可以達到預期的堅挺度。換言之,使用者必須自行分割成四分之一才能使用,也就是一顆完整威而鋼的 0.25 倍。如果服用過量時,有可能嚴重損及聽力、視力,甚至是危害生命安全(皆已有相關副作用的臨床報告)。
第二個,痛風患者常用的秋水仙素。
這種藥物的成分主要提煉自純植物,但是毒性相當駭人,一般建議用量是最多不應服用超過五日,甚至每日服用劑量不應超過 6mg。一般副作用即包括腎、腸臟衰竭及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如果服用過量更會嚴重侵害骨髓。
那麼我們回過頭來看,如果醫生開給你的處方,是要你一次吃三顆威而鋼,或者是一次吃三倍份量的秋水仙素,你覺得你還能沒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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