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叫做振興券還是三倍券,都是政府從你的稅收中提領三千元出來,並且給你一個機會可以拿一千元出來贖回。
如果你付了錢,那你其實也就多了兩千元價值”被限制使用”的代幣。
如果你不付贖金,那你的三千元也不會再變回你的稅金,而是變更名目到別的地方。
所以你今年其實算是被迫繳了四千元稅金…
只不過其中有三千原本是作為你的基礎建設經費,被民進黨政府挪去中小企業的手裡,並且還能救救民進黨難看的執政數字。
所以有些綠腦會酸說不喜歡不要領。別擔心,那些綠腦就只是真正的蠢貨而已。
然後平常日子最愛仇富的覺青綠腦們這時候又”開開心心拿自己錢買自己錢”送給慣老闆們…
而且為了反國民黨的消費券,覺青綠腦🦠們發現原名竟然是叫做”振興經濟消費券”,於是又紛紛把唐鳳設計的振興券改叫三倍券。
這就是振興券 (三倍券) 的真正含義,就像那個猴子吃香蕉朝三暮四的笑話,政府就是餵食人,而我們就是那些猴子,還是喜滋滋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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