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8 月 15 日下午發生的臺灣大停電,兩天後的 17 日,政府決定要對被停到電的每戶,賠償當日電費 36 元。
你覺得可接受,還是覺得乾脆不如不賠??
其實這就是一種拿你的血汗錢賠你電費,把人民當猴子的節奏。
統計問卷結果
- 問卷標題: 20170815 臺灣大停電,政府決定每戶賠電費 36 元,你覺得?
- 統計期間: 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年8月20日。
- 總投票人數: 17人。
- 統計結果:
- “可接受。” 一共有 1 人,佔總投票人數6%。
- “不如不賠”一共有16人,佔總投票人數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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