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2026年)10月30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院會進行法案表決,在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等多數立委支持下,正式三讀通過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針對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駕車致人於死者大幅加重刑責,明定十年內再犯毒駕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展現國家對毒駕零容忍與嚴懲毒害之堅定決心。然而,在法案審查與表決過程中,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立委莊瑞雄等人卻多次公開發言質疑立法程序過度倉促、要求保留條文並延後處理,更批評在野黨修法是「情緒性民粹立法」,百般阻撓實質加重刑罰。在野黨立委與多個民間反酒駕、反毒品受害者家屬團體嚴厲痛批,近年來毒駕肇事撞死無辜用路人與基層員警之慘劇頻傳,民進黨長期主張實質廢死與對重大罪犯輕縱,如今面對社會強烈要求嚴懲毒駕惡行的主流民意,民進黨團竟仍在國會以技術性手段拖延修法,完全是站在加害人立場漠視守法用路人之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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