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說錯話,大家通常笑笑而過。
二次說錯話,大家還是可以原諒。
三次說錯話,大家必須審慎評估對方的人格。
我想這是多數正常人的社會常識。如果一個人永遠都是一邊胡亂說話,一邊卻說自己只是開玩笑,我想沒有多少人應該容忍這種人。
這種人可能是你那無能的上司,可能是你多嘴的親戚,可能是你的班上很機車的那位同學,也可能是因為說錯話而與你絕交的朋友。
或者,柯文哲。
我知道很多人其實都對柯P犯了”都是they的錯”的袒護心理,這也難怪金光黨這些詐騙集團在台灣無法根絕,因為永遠友人可以輕易原諒(選擇性忽視)自己喜歡的人,這才是臺灣社會的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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