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燃料棒已經送回去美國了,如要讓核四核能發電廠恢復運轉,買回燃料棒跟電廠的修繕經費會不會對台灣造成財政負擔?
解答::
核電燃料成本是小錢,電廠建造與替代發電成本,才是大錢,核四若商轉,一年可收400億元,7年即可回收2800億建廠成本,再兩年就可回收重啟500億成本,10年後發的每一度電都有淨賺成份,而核四保用40年以上,後續收益非常龐大。
反之,如果核四不商轉,我們現損建廠成本2800億,以燃氣或風光發電去替代核四,每度價差1到3元不等,以2元計算,每年多出來的電費成本就是400億,每七年即折損一座核四。
簡單說,核四若正常運作,會改善台電與全民財務,核四不運作,才會帶來全國的財務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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