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傳媒一篇抨擊柯文哲販售學童個資給 Google 新聞,引來大批鄉民的圍攻 — "對 鏡傳媒"

關於鏡這幾天一篇抨擊柯文哲販售學童個資給 Google 的事件,似乎引來大批鄉民的圍攻 — “對鏡傳媒”。
老實說這件事情,大家似乎只因為被批評的人是”柯文哲”,多數人變得沒心思想理性討論,變得只會大聲謾罵,或舉自己也用 GMail 這種爛例子,甚至一堆人直指這家媒體沒救了。
這是討論事情的正確概念,還是你只想見血興奮一下就好?難得的護柯腦粉好久不見。這些人平常裝得超高道德,在所謂白領階層服務,結果卻因為一則新聞就咬死一整家媒體沒救,這跟納粹腦粉還真的有 87 分像,不妙的是這類高智商拿火把討伐女巫的蠢事似乎在這幾年隨著民粹主義盛行而經常能見到。
先不談 Google 與北市府簽訂契約的內容到底為何 (反正也沒人想看),但大家似乎已經忘記過去十年來多少 Google 同樣涉及民眾隱私的問題引起大眾廣泛討論。更別談 Google 被起底會將資料送給 FBI 與 CIA,甚至是先前 Google Mail 的隱私條款強迫民眾接受不合理的資料被應用權,才讓 Google 被罵了臭頭,現在卻因為是柯文哲要做,所以大家都忘記了自己的隱私權同樣珍貴。
美國可以要求 Google 要先讓學童簽署同意書,為何臺灣不行?? 
要問臺灣為何不行,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已經在鏡傳媒另一篇統計調查中隱隱約約透露出了答案。
統計問卷的第二個問題是問民眾知不知道北市府要將有隱私疑慮的資料交給 Google; 第四個問題是臺北市政府是否有必要讓家長簽署同意書; 前面問題的答案是高達 99% 的人說自己不知道,後面問題的答案是高達 99% 的人說不需要。這兩個問題是一組的,有效統計人數目前已超過 40000 人。簡單來說,有四萬人放棄自己知道的權利,把自己的身心全部交給了柯文哲,這跟邪教有什麼兩樣??
小編自己當然也用 GMail,用得比臺灣多數人還深入,我也不覺得當前把隱私交給 Google 會損及個人利益,但我就是看那些自以為聰明,卻聰明反被聰明誤的人不爽啊,只因為是自己崇拜的偶像被抨擊,就像個批頭散髮的瘋子張牙舞爪。
我只想問你一件事,臺北市政府,甚至是柯文哲,擁不擁有35 萬學童任何一個人的人格權利?? 肯定沒有的啊,那在做這類涉及敏感隱私問題的同時為何不能主動詢問家長意見?? 甚至連鏡傳媒指出這個問題,還得遭到臺灣部分民眾的圍剿??
Google 在美國可以做,為何在臺灣不行??
事實上大家討論的主體問題根本已經偏執到一個極端。問題也不在於 Google 是否會利用這些資料來做商業用途(Google 特別強調的部份),而是為何我們要讓 Google 有接觸這些資料的機會!?
當然,如果大家都同意 Google 可以,那小編當然也沒話講。但是乾脆點,你就老實說,自己是因為柯文哲被批評,所以不堪自己受辱就好了(到底關你屁事),這種事情很常在警察局中看見,那些被金光黨詐騙的人也都說自己被摸個肩膀就頭暈啊 (其實是因為貪心)。

以下補充 Google 對此事件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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