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專欄:我現在很希望衛福部快點制定中藥師與西藥師雙藥劑師制度

今天看到網路上又有一波新的臉書活動正在號召,原因起於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在成立中藥司之後,打算接著將現行藥劑師分成中藥師以及西藥師。

衛福部此項變革甚至引發包括我國台灣大學、成功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國防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大仁科技大學、嘉南藥理大學等八所學校的藥學系教授聯署發表聲明。

八大藥學院系共同聲明
八大藥學院系共同聲明

這份題為《政府一錯再錯 對不起人民 八大藥學院系共同聲明》的文稿,一共有三大重點,包括:

  1. 身體只有一個,傷了就是傷了。
  2. 不科學且不人本的施政。
  3. 身體只有一個,隨人顧性命。

首先,我得先提醒一件事:「文章作者沒有署名」。雖然我相信這是真的八大藥學院系教授所發出的共同聲明(至於是否又是一次哈佛教授事件的翻版就不曉得了),但是一份完整格式必須在標題下方,或是文末列上所有署名者的姓名。

這不是八股的格式問題,這是反映出你有多重視這件事。

何況這篇內容的寫法很可以看出是一個人寫的,如果再不將其他同意人標註上去,會讓人感覺是另一種愛台灣的翻版。(未看先猜是王惠珀寫的 XD,引證資料超過一半都是引用他的著作。)

第二點,三大重點的第一及第二重複了(我想作者需要找厲害一點的寫手),同樣在恐嚇民眾:「身體只有一個」。

但是這個立論是奇怪的

文章一再強調政府所制定藥事法第 103 條開啟中藥與西藥一國兩制的管理混亂,並表示「只要是人,吃藥不管中藥或西藥,傷了就是傷了。」因此認為不該區分中西藥師,必須統一管理。(雖然作者寫的沒什麼邏輯順序,我還是盡可能替大家抓出核心觀點。)

我想請問,未來分成中藥師與西藥師後,就不用學相關藥理的交互作用嗎?

我想再請問,現在坊間的所有藥師,能瞭解中藥的真正有多少人?

真正的問題不在政府想要將中西藥分別獨立成專業領域,真正的問題在於西藥師到底在怕什麼?在共同聲明中一再表示「民眾最大」,但是背後沒說出來的話其實就是:「民眾只能吃西藥,如果吃中藥,我們概不負責。」

為何西藥師這麼恐慌中藥師的成立?又為何一再說民眾最大的同時,卻不讓民眾有權利接受合格的中藥師?

在這個基礎下,現行藥師有什麼資格說中西藥必須單一專業化?你根本不打算了解中藥的特性,你們只想替同時吃中藥的民眾做出「是否可拿來配合西藥」的結論。

在大量製造西藥師,考執照也是以西藥為主的同時,根本無法產生以中藥為主的專業藥師

現在政府設計中藥師的制度,正是可以改善中藥師的專業環境,讓他們更專心深入了解中藥的專業領域。這對民眾而言才是好的制度。

共同聲明中不斷說中西藥都吃,需要單一專業的藥師做審核。但是在西醫普遍對中醫陌生的情況下,中藥對於西藥師而言,其實就像新聞說的,他們只是需要了解:「吃西藥不要配葡萄柚」這種常識性題目(當然,他們的學分讓他們比普通人了解更多一點)。

共同聲明中還有一項重點,作者表示:「切割式的藥品管理以現在進行式在製造 1+1>2 的風險,已經夠令人搖頭,衛服部還打算立法,讓西藥師管西藥,讓中藥師管中藥,一國兩制霸凌國人的身體。」

這又回到我剛剛一再說的,今天你西藥師對中藥的態度就只是單純想了解與西藥的間的交互作用,但是反過來說,今天民眾想吃中藥時,你現行的西藥師根本沒能力提供協助,那你又有什麼資格反對中藥師的成立?

尤其你們口中還口口宣稱:「人本」。應該是「西本」吧。

我再強調一次,就算藥劑師分成西藥師與中藥師,你們兩方對於另一方用藥的交互作用依然是通通要學

基本上我可以說,這次藥師界的抗爭,主要就是以西藥師的角度所做出的主觀論述。這類型觀點在中西醫界之間一直沒停過。普遍而言,西醫壓根瞧不起中醫,總結可以說是:「看我西醫就好,如果我也不會治,你可以試著去看看中醫,說不定會有奇蹟。

媽呀,把中醫當成印加帝國的巫醫就對了。

幸好這種現象也逐漸在改善中,有許多醫生願意承認中醫,而且試圖從西醫的科學分析技術來理解中醫的本質,即使緩慢,但確實有在進步。(其實國外更想研究這塊處子寶地,尤其是南韓。)

我雖然不是藥學相關學生(甚至不是理科),但是我們工科學生都知道有問題就應該解決,而不是墨守陳觀。

例如共同聲明中提到:「中藥司說不清楚重金屬的限量標準,卻又大量開放藥品許可證。」

但我想反問作者,你們八大藥學院的教授更應該以自身專業進行相關研究,協助政府訂定限量標準。為何我只覺得你們只是將制度的不完全(也可能是不曉得如何解決)拿出來作為鞭屍的一種手段

基本上當我看過八大學校的藥學系教授所發表的公開聲明後,我發現我現在可以更支持衛服部制定中藥師與西藥師雙藥劑師制度的立場。

當你以自己的專業為籌碼,卻滿是漏洞,又無法用理論完美的說服別人時,那我就有足夠理由相信你反對的那一方,至少是部分正確

我相信這次的改革將會讓我國醫療制度更為完善。同時這也是西方醫療制度中,專業分工領域最為核心的一項,這才是進步。

最後我想說的是,當一個國家的人民,乃至於大學教授或是正在學習中的學生,對於一項政府制度的反對卻是基於偏頗的立場,以及不思進取而保守陳舊的專業傲慢,那對一個國家的發展到底是幸還是不幸?或許這正是台灣所有人最需要仔細思考的。

為反而反,在台灣已經不再稀奇。所謂專業,代表的更可能是對其他事務的不專業。

補充一:我在文中的中藥師與西藥師的擺放順序是基於首字筆畫數,不像共同聲明的作者洩漏出滿滿的西藥為王的主觀想法

補充二:每次看到一群人在罵「邪惡的政府」時,都讓我感覺到一陣噁心。

每個人的見解可能有對有錯,但是將所有責任都單純推給一個上位概念,雖然容易,但這只是因為這些人往往不曾做過深入思考,單純發揮自己的惡意天分罷了,別人在罵時,自己也要跟著罵一下,這叫潮。

我也反對政府很多事情,但是在我認為自己應該反對前,我會問自己:「政府這項方針有哪些缺點,又有哪些優點,而且我能接受的範圍在哪裡。」我從來不放任自己隨他人意見起舞。

但是有很多人(不包括看文章到這邊的你),其實就是一群在台下跟著台上小丑一起耍弄的應聲蟲。高度重複的惡意思緒,讓我感到噁心。

題外話:

在中華民國健保制度完整的情況下,我認為衛服部應該在制訂中西藥師制度的同時,更應該設計一套藥物相抗的監測機制,只要拿到不同的藥都應該立即透過系統進行即時交叉比對。

例如我今天拿了一套中藥,接著又去拿西藥的同時,我如果拿著中藥問藥師是否可與西藥一起使用,我往往會覺得醫生以及藥師的回答相當模擬兩可。

然後八大藥學系教授跟我說他們都有教過?

這還是他們拿來阻擋中藥師制度的理由。請教授們不要讓自己在學界靠著專業與人脈才到達的位置變得如此廉價。

與其相信藥師的記憶力,我更希望衛服部能立即投入預算著手開發這套系統。(還能出售給其他國家。)

藥事法第 103 條

本法公布後,於六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得繼續經營第十五條之中藥販賣業務。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
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上述人員、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或在未設中藥師之前曾聘任中醫師、藥師及藥劑生駐店管理之中藥商期滿三年以上之負責人,經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其業務範圍如左︰

  1. 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
  2. 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
  3. 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4. 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前項考試,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新聞節錄

以下是三立新聞文章《衛福部擬分中、西藥師 藥界撻伐:拿民眾用藥安全在開玩笑》的內容節錄:

衛福部預計在今(15)日開會通過,將藥師分為中藥師、西藥師。對此,台灣藥學專家、藥師、藥學系學生紛紛連署反對,因為若真的通過,傷害的不僅是台灣藥師的專業,民眾的用藥安全更會暴露於危險之中。

目前,藥學系的學生在大學期間,同時需要修習西藥與中藥的知識,為的是了解中西藥共同使用的交互作用,才能替民眾的用藥安全把關…

受訪的中國醫藥大學藥學系學生表示,藥學系課程有許多中西藥併用的課程,教導學生臨床上常見交互作用問題,中西交互作用一般來說,輕微的狀況例如降血壓藥與葡萄柚汁同時服用,可能引起藥物的交互作用,造成低血壓,葡萄柚為芸香科植物,而很多中藥也是出自於芸香科,含有某些相同成分都可能會造成類似的交互作用;嚴重的狀況例如抗凝血劑(warfarin)與丹參同時服用,可能增加出血機率。

台灣所有藥學系也已經發出共同聲明,其中包含台灣大學、成功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國防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大仁科技大學、嘉南藥理大學8所學校藥學系教授的共同撰文,解釋其對民眾用藥安全的傷害…

據了解,今日下午的會議,雖然要討論攸關全台的藥事,但是卻沒有任何基層的藥界人員、藥學系教授受邀,台灣藥學會也僅受邀2席,這不免讓人懷疑,是否又是一次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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