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篇新闻引起小编兴趣,一位地主叶颂仁在民国 105 年 10 月时,向民进党一手主导的不当的产党委员会检举,指称国民党在 60 年前强抢民地。
党产会近日决议于今年5月召开听证会程序追查,将依「党产条例」要求国民党赔偿、还财于民。
叶颂仁所检举的土地,是国家发展研究院位于台北市文山区的土地。检举人表示其父叶中川遭配枪人士逼迫被自愿卖地。
对于这起事件,我认为国民党以政府方身份,将这笔土地在后来从军方转移给自己的做法存在瑕疵(不过也只是用现代的角度在看),但是最初在民国伍拾壹年取得土地的结果却是没有太多疑义。
当年政府是以军事需求向民间征收用地 (由于是军方出面,在与中共战争时期一定会配枪,只是有没有用于威胁逼迫就无法证明了),并非如叶颂仁所说是卖地给国民党本身!!
这是相当明显的法理逻辑瑕疵,但是有不少绿色媒体直接做了错误引用。
如果当年做这件事到了今天才出现宪政问题,那今天能向国家抗议土地被征收的案例恐将塞爆全国各级法院,许多重大交通建设也只能停摆。
这起冷饭热炒新闻倒是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 (与上面新闻内容无关)。
当初日本帝国和皇军二战战败,日本人在日据时代所强占台湾老百姓的土地和有价物品如果没有早一步换成现金带回日本,结果就会是留在台湾让政府接收。
例如日本政府在战败前就早一步让旧台币暴跌,不讳言地说是一步妙棋,不仅让台湾资产暴跌,更在中华民国政府被迫用悬殊的比例,让新台币取代旧台币后,直到现在反而变成台独主义者 (日本皇民) 经常指控国民党当年如何压榨台湾。
但是日本人的消息并不一定都这么快,他们很多人甚至几年过后都还不相信自己伟大的日本天皇会战败。
所以很多日本人直到最后一刻被遣返回日本前,如果手上还有土地或是珠宝字画与古董等资产来不及处分的话,要不是只能被中华民国政府没收,就是得抢先转移给在台友人,打算等两国关系稳定后再来处理这些不动产与动产。
因此当年很多台湾人的手上突然就多了不少笔土地和名贵宝物,甚至还会私下转卖大赚一笔,毕竟日本人战败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两件事凑在一起却让我突然想到,民进党在一手主导不当的党产委员会时,故意将违宪违法的法律追诉期无限上纲回民国 34 年 8 月 15 日,也就是日本战败的同一天。
完全无视当时的台湾资产到底是日本人合法取得,还是日本人在杀了几十万人 (日机密文件: 占领台湾时期,屠杀40万台湾人!! 被掩盖的台湾历史 ) 后愉悦没收的台湾财产,反而会让人怀疑民进党一手主导的不当的党产处理条例,到底是不是为了替日本政府取回当年战败后来不及拿走,以致于被中华民国政府没收 (备注1) 、甚至被民间转卖(备注2) 的台湾资产??
毕竟民进党一手主导的这条法案,感觉是间接承认日本人在台湾无论任何手段取得的土地资产与名贵宝物都是合法的,容易让人联想日本人在台湾残杀的几十万人是正当的??
备注 1:那个年代党国不可能分得清楚,如果真要分清楚,现在台湾大概只有唯一共产党。很多台独主义者喜欢攻讦国民党党国不分,在我看来只是无脑的无视现实状况而已。
备注 2:民间转卖给国民党也可能符合不当的党产处理条例定义,例如后代出面控诉当年是如何不法取得 (我只是描述可能性,并未指涉任何人事物,也与最前面的新闻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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