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日据故事/嘉义在地小农经济在中华民国光复后出现生机

民进党等激进台派组织,过去几年为了攻讦国民党,不少人都把些陈腔滥调的旧时代资料重新弄成半真半假的谣言到处散播,也是因为信者众才真正让人担忧台湾省未来处境。

一但聪明人都被国外挖走,或是留下来为了那些许油水在竞争,台湾省走出不去的人还有什么么希望?要麻被当成那油水在搜刮,要麻只能继续怨天怨地怨国民党。

竹山三大林业生产合作社简介 陈新布

中华民国35年(1946年)11月5日,台湾省竹山地区的竹农发动第四次陈情运动,推举林农代表廖南鸾、林如璋、吴登山、王瑞琳、陈望雄等五位,前往敦请当时的台湾省国民大会代表洪火练、林献堂等五人,赴南京开国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向国民政府提出陈情,希望组织林业生产合作社并请政府帮忙将日据时代三菱公司所侵占的竹林发还给林农,经过三年的奔波努力,1948年5月10日台湾省政府批示依四大原则,可以依法组织林农生产合作社:

  1. 放租于该林地原竹林利害关系人。
  2. 由该竹林利害关系人依法组织合作社承租。
  3. 租率应低于正产物收获量总额的四分之一。
  4. 租赁期间及承租作业程序由农林厅负责指导办理。

林农代表于1948年11月18日在瑞竹农会所建立的前「瑞竹公学校」里,正式组织成立「竹山林业生产合作社」,区域含瑞竹、顶林两社辖区。虽然竹山林业生产合作社已成立,业务尚未进行,然因两辖区的竹林管理方式及林农个人利益性质互异,部份林农遂于1950年2月8日另行组织「瑞竹林业生产合作社」,同年8月1日又有部份林农成立「顶林林业生产合作社」,尚未营运的「竹山林业生产合作社」遂告瓦解。

「瑞竹林业生产合作社」虽然创社最早,也曾经为竹山地区带来许多商机及也为林农创造不少利润,但因80年代末竹产业迅速衰退加上天狗巢病的影响,导致昔日林业风采不在。今日,三大林业生产合作社只剩下「瑞竹林业生产合作社」继续在营运,但营业额却只剩为早期的四成左右,目前主要业务仍从事竹材防腐及贩售香蕉防腐支柱供给农民使用。1974年在瑞竹「林顶」设置的「瑞竹竹类标本园」,所种植的几十种竹类仍然供为观赏及学术研究之用。

「顶林林业生产合作社」除了向「台湾省林务局」承租海拔较低,开发较早的林地供社员承管之外,也从事孟宗竹材利用加工、制造竹管凉席、竹扫把及乌棕买卖等业务,60年代由于政府协助开拓产业道路,降低林农的产业成本,又值竹材加工品外销畅旺,顶林辖区的林农受益良多,同时也带动竹山地区的经济发展。1969年虽然在清水溪旁的河川地建厂营运人工抄纸,但产量有限不敷成本;1983年在县府及农委会的帮助下,增购设备改为机械自动抄纸,营运大为改善,为合作社带来丰富的营收,但由于纸业市场竞争激烈,1990年只好将纸厂出租,现在靠纸厂的租金来维持社务的运作。

「大鞍林业生产合作社」于1960年成立,透过生产合作社向「台湾省林务局」承租较高海拔、较晚开发的原野林地,再由现耕林农向生产合作社办理林地承管,由于承租辖区盛产孟宗竹,其经济价值较高,使林农生活大为改善。70年代理事会致力争取政府协助辅导兴建厂房设备,从事原竹分段处理加工、竹席原料加工、竹筷生产加工等,80年代末由于竹材加工业外销市场逐渐萎缩,因此在1992年先后结束各种竹材加工业务,1994年也停办竹材共同运销业务,开放竹林由竹农自行砍伐、贩售。

竹山三大林业生产合作社结合竹山地区的林农在竹林承租、林地放领方面争取该有的利益,也为台湾竹材加工外销赚取不少外汇,不但改善林农的生活、促进农村的发展,也为竹山、鹿谷地区带来就业的机会与经济的繁荣。虽然80年代末台湾的竹材产业面临低价进口的竹艺而逐渐没落,但竹山三大林业合作社在台湾竹材产业发展史上却也曾经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参考资料:竹山林业史志 林汉梁 编着 顶林林业生产合作社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