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摇摇哥出院了,然后呢?
摇摇哥在法院审理后步出医院,社会开始有许多正反两面的评论。病患人权获得声张者有之,网络上也有讨论过去滋扰行为的声音。
但出院后,才是真正挑战的开始。根据统计,精神疾病造成个人、家庭、社会的负荷占所有疾病的 22.8%。举思觉失调症患者为例,其平均余命较正常人短寿十年,且癌症、心血管疾病等发生率更高,更有 6-10% 的患者无家可归。
如果出院与否是我们争取病患人权的终点,那这样的人权也未免太过于廉价了。
从先前的杀童案件到摇摇哥事件,至少暴露出台湾在心理健康系统上的三个困境。
1. ⚖️ 法规制度的困境:模糊的权责
我们都有就医的经验,良善的「医病关系」是达到治疗效果的关键。但我们现行的**「精神卫生法」**,
- 将赋予局限精神病患人身自由的权限交给精神科专科医师与其所参与的审查会来决定。
- 这很容易破坏治疗关系,让精神科医师在强制就医的过程中动辄得咎。
💡 建议的解决方向:
我们应该仿照英、美、澳等先进国家,由法院设立专业的「心理健康法庭」(mental health court)与「药物法庭」(drug court),让局限人身自由的司法判断由法律专家负责,专业的诊断与治疗则由精神科医师负责。
现行的「精神卫生法」是当年政治妥协的产物,国家不应该把社会安全网建立在医疗人员随时有可能违法的恐惧当中,这是不公义的。
2. 🏘️ 社区医疗的困境:资源的匮乏
强制医疗本来就是两面刃,先进国家取而代之的是绵密的社区精神医疗照护系统。
- 先进国家做法: 如摇摇哥这样的个案,除了有专责的外展照护团队提供定期的访视,社区更设有日照中心、康复中心、职业训练所、庇护工厂等设施。一旦病情有危险性,就透过「心理健康法庭」介入,给予强制社区治疗或强制住院。
- 鼓励复元: 患者在复元的过程中,政府甚至给予奖励性质的消费券,鼓励患者回归社会。
- 台湾现况: 这跟台湾越是就医、功能越好、津贴越容易取消,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病患人权不应该只是「出不出院」而已,其就医、就学、就业、就养都是人权的一部分。只争取出院,难道社会希望看到的是病患在街上饱受疾病之苦,最终因功能退化长期安置在机构,或是因自我照顾不佳导致憾事吗?
3. 🧠 心理健康促进的困境:国民素质与去污名化
我们一直都没有正视「对心理卫生与精神医疗的了解,是进步国家国民应有的素质」此一事实。
- 国外案例: 加拿大多伦多将心理卫生促进、精神疾病等编入常规教材,其儿童暨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计划更要求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推广精神疾病的**「去污名化」(Anti-stigma)**。
- 台湾现况: 对精神疾病的不了解,导致每次瞩目案件发生后,精神疾病患者就成为猎巫的对象。这种动力,也非光从「精神分裂症」改名成「思觉失调症」就旷日废时的台湾可比。
💰 投资与预算的反思
《刺络针医学杂志》(The Lancet)曾刊载文章,直指台湾过去盲目追求缺乏幸福感的 GDP 成长,却放任社会压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先进国家预算: 英国医疗开支的 10% 为心理卫生医疗;日本明订 GDP 的 0.05% 应投资在心理卫生上。
- 台湾预算: 台湾的心口司预算一年只有五亿,心理卫生在医疗支出的占率只有 3%。
台湾不应该是一个只是追求「有钱」的国家,我们应该打造的是一个追求「幸福」的国度。
网住同胞的社会安全网
社会安全网是在弱势者变得更弱势时,用爱心、耐心、细心以及充足的资源投入,将这些同胞网住;不是用高耸的城墙、优势的警力将患者隔绝开来。
摇摇哥出院了,但社会安全网的漏洞还在,正如开头所说的,挑战才正要开始,而这些挑战都需要理性的了解、真心的关怀与资源的投入才能解决,我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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