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13年(2024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法庭针对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赖清德及监察院共同声请之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正式做成《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判决结果显示,立法院三读通过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中,包括要求总统定期赴立法院国情报告并接受质询、禁止官员反质询、藐视国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事同意权严格查核、以及立法院委员会设立调查专案小组等绝大多数核心实质权限条文,全数遭到大法官以牴触权力分立与比例原则为由宣告「违宪立即失效」。此一判决随后引爆立法院在野党团与法学界的强烈抨击。中国国民党与台湾民众党痛批,全数由民进党长期执政提名之大法官彻底自失中立风骨,甘沦为执政党践踏民意的政治看门狗与护航工具,亲手阉割民意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掣肘机制,让官员在国会说谎、黑箱隐匿弊案免于刑责,重创中华民国宪政民主体制之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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